毕节市方舱医院中药煎药室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2-06-24 16:55:00总务科
项目概况
受毕节市中医医院委托,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现我公司(贵州信义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具备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㈠项目编号:GZXYH-BJ2022-86
㈡项目名称:毕节市方舱医院中药煎药室建设项目
㈢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㈣预算金额: 443908.29 元
㈤最高限价: 443908.29 元
㈥采购需求服务:完成经审图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经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设备及安装(若涉及)、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工程保修等。
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㈢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前来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人前来参加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的服务供应商,不得在参与本项目投标;
4.诚信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以下信息截图:
①提供于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的完整截图,报告生成日期应为本项目开始报名至开标截止时间之间;
②提供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开始报名至开标截止时间之间;
三、获取采购文件
㈠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㈡方式:疫情防控,本项目采用电话获取方式
㈢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慎重)
四、响应文件提交
㈠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㈡地点:毕节市中医医院门诊八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㈠供应商报名时请按本章第二条第㈢项中所列要求中1.提供相关资料扫描件和联系方式进行审核,否则不予报名,望知悉;
㈡谈判保证金:报名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2022年6月29日下午17时00分前(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向我公司一次性足额缴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保证金的,本公司视为已自动放弃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权利,谈判保证金缴纳(转账)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贵州信义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820000000001967336
开户行:贵州花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明支行
㈢由于新冠疫情防控,为避免人群大规模聚集,参加本次项目投标供应商只能派一位代表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前来参加本次谈判会议代表须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准备,贵州省范围前来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风险地区前来参与投标供应商则须严格按照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提供核酸阴性证明,因未做好相应疫情防控要求,不能进入会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望知悉!
注:进入谈判会场时,须提供投标供应商代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核酸阴性证明纸质档且备注清楚投标供应商名称,未按要求提供的,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望知悉!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毕节市中医医院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清毕南路32号
项目联系人:龚科长
联系电话:0857-8301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信义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彭家湾花果园项目F区第6栋(6)1单元21层2号
项目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17785708029
八、询问或质疑:
㈠供应商如对本项目《谈判文件》有询问的,可以在谈判(开标)时间截止前,以书面(或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公司提出;
㈡供应商如对本项目《谈判文件》有质疑的,可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向我公司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联系方式同报名联系方式。